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批流程
2013-01-14 10:34:51 0 举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决定与送达等环节。首先,申请人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然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如果现场审查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将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批流程也类似,但需要提供与饮用水安全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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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许可审查科审查(限8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7个工作日)
科室领导审查(限1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主办科室:许可审查科(限8个工作日)
检验检测(转外办)所需时间视项目实际情况定,不计入承诺时限(限12个工作日)
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的决定(限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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