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2013-01-23 16:56:29 6 举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并提交至推荐单位。其次,推荐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市科委。然后,市科委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合格的项目送交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最后,根据专业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市科委、市财政局审定资助方案。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委还将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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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后,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立项建议并报省管理协调小组审定。
材料不符合要求
区科技局根据上级文件下发通知或网上转发上级通知,组织企业申报。
经审定的项目以公告方式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式立项,并与申报企业签订合同,按计划下拨经费。
区科技局签署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上报扬州市科技局。
区科技局工业计划科受理并审核材料。
市科技局初审后,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上报省科技厅。
5个工作日
申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给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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