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资本赴台投资审查作业流
2014-01-08 17:29:54 2 举报
大陆资本赴台投资审查作业流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准四个阶段。首先,投资者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其次,经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将进入正式审查阶段。正式审查阶段,经委会将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最后,根据审查结果,经委会将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整个过程旨在确保大陆资本赴台投资符合台湾经济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子公司
逾30%或具实影响力者
依“外国人投资条例”向“投审会”申请许可
依“大陆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向“经济部”申请许可
依“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向“商业司”办理公司登记
分公司
依“公司法”规定向“商业司”办理公司登记
陆资对第三地公司持股
依“大陆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许可
大陆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经由第三地区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
30%以下或不具影响力者
视同外资
依“公司法”规定向“商业司”办理分公司许可登记
依“公司法”规定向“商业司”办理分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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