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付款业务
2014-10-29 21:13:20 32 举报
票据丧失付款业务是指当持票人遗失或损毁票据,或者票据被盗、被抢等情况下,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需要及时向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报告票据丢失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在发现票据丢失后,应当立即通知付款人或者承兑人挂失止付。付款人或者承兑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应当暂停支付票据金额。同时,持票人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宣布该票据作废。此外,如果票据已经到期,持票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总之,在面对票据丧失付款的情况时,持票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