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2014-12-14 15:26:13 25 举报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它包括了公司的种类、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股东大会程序、财务报告等内容。公司法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股东可以通过出资购买股份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监督执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选举董事会成员和审批重大事项。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开披露财务信息。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发起人的上限为200人,下限为2人。
注册资本最低三万元人民币。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法注册资本制主要修订内容
注册资本: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改为“知识产权”,增加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条件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最低限额为30%。
取消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注册登记限制;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改为500万元注册资本可以在两年或五年内缴足
2014
注册资本: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可以分两年或五年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005
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199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股本总额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