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审判监督
2015-01-03 16:58:53 25 举报
审判监督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通过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审判监督的主体通常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检察院或者当事人申请。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提出再审申请、审查决定再审、再审审理等步骤。审判监督不仅体现了法治的公正性,也是对司法权力的一种制约,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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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裁定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对生效裁判反映的意见
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指令再审
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不当
审理期限自法院收到检察院抗诉书的次日起计算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判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终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需适用强制措施
提起监督程序的主体
最高检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不超过6个月
开庭审理
由启动主体决定适用强制措施
应当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判决裁定是终审
各级法院院长针对本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提交权
原审被告人、自诉人已经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
1.被告人服刑期满或已被减刑、假释,有逃避、妨碍诉讼的可能2.被告人的主刑已经执行完,正在服附加刑期间3.被告人单独被判处附加刑,正在服刑期间4.在边远地区监狱等监禁刑执行机关服刑,提押到庭困难
1.不属于本院管辖,退回检察院2.按住址无法向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通知检察院3日内重新提供住址;逾期未提供,退回检察院。3.以由新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未附相关材料,通知检察院3日内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补送,退回检察院。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二审案件或上级法院提审案件
重新审理
材料来源
提审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经审理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撤销,判决宣告无罪,不能发回重审
此外,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法院收到1个月内立案
一审案件
除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刑罚
改判或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或案件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
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纠正错案的议案
1.当事人及法代、近亲属对原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或提出新的证据证明原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影响定罪量刑的申诉案件。2.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申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
向同级法院抗诉
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在立案之日1日内作出决定,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抗诉检察院
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
申诉(当事人及法代、近亲属)(书面)
法院制作再审决定书(除检察院抗诉外)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认定罪名错误、量刑明显不当、违反追诉时效或溯及力)
原审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最高法和上级人民法院
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办案或者复查案件发现的错案
检察院抗诉而启动再审程序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
需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接受抗诉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接到再审决定书起3个月内审结,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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