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程序 — 简易程序
2015-11-20 16:00:19 24 举报
一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是一种简化的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审理过程简便、快捷,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在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采用口头审理、书面审理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和庭审活动,同时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也相对宽松。此外,简易程序还规定了较短的审理期限,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然而,简易程序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对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需要充分调查取证的案件,仍需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总之,简易程序是一种灵活、高效的诉讼方式,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便民利民的目标。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送达答辩状
开庭(一次原则)
立案(立即)
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
受理
宣判(原则当庭宣判)
简易传唤
普通程序
答辩
受理通知应诉通知
庭前准备证据交换
预交诉讼费
不受理
异议普通程序
口头起诉
审理
受理、举证(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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