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2015-08-04 13:56:15 14 举报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是指对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的过程。该过程旨在确保这些机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能够有效地提供安全、准确和可靠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在资质认定过程中,相关机构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其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等。然后,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则授予其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依法不需取得行政审批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
依法不属于省卫计委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送委综合监督局(1个工作日内完成)
委领导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事项属于省卫计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
委综合监督局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转交服务机构技术评估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不计入行政审查时限)
服务中心经办人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中心经办人制作行政审批决定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批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委综合监督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委领导审批。(6个工作日内完成)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