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异议撤回
2015-08-28 11:05:42 7 举报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所有。商标转让通常通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受让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后获得商标所有权。而异议撤回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他人对某一商标提出异议,但经过审查后发现异议不成立或者被驳回,申请人可以主动撤回其异议申请。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到商标注册的变更和权利转移,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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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申请补发注册证书
风险及对策风险1 对方偷偷使用 对策:此行为属于违约 ,需良好沟通 风险2 恶意注销此商标 对策:此行为属于违约,我们申请的枪魂(我方现在正在做复审,对方注销我们就自然顺应审理了,且无他人异议)就会审核通过的。风险3 对方违约反悔 对策:对方单方面反悔是无效的,向商标局撤销转让申请需要受让双方同意才可以。
约为一年
约半年
商标转让受通8月7日
如需加快核准需要公证
商标异议撤回9月
网易达有法律义务给我们注册证,如果不给在他那里也属于无效
所需资料:1转让商标申请书(双方盖章)2商标转让协议(双方签章)3网易达自愿转让声明(对方盖章)4 双方委托代理书(各自盖章)5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各自盖章)核查齐全无误
需要双方转让协议或网易达自愿转让声明的公证:珠海公证所需资料:对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对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料查询结果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无)公司章程(无)董事会或股东决议原件(无)专业证书或商标使用许可证原件(无)印章备案证明(无)特别强调,不符合本地公证处的硬性条件:珠海未办理过未拿到所有权的商标转让公证,我们的情况不符要求(无)
注册证下达约次年2月
商标转让核准约次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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