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异议撤回1

2015-08-28 11:12:55 2 举报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可以通过合同完成,也可以申请注册人或者其代理人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撤回的情况。异议撤回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不能获得注册;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该商标可以继续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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