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玲霞案件分析图
2016-11-09 15:53:10 0 举报
这是一张翻转案件的可视化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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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要求闫玲霞支付已到期租金553447.48元以及迟延违约金等(截止2014年6月30日)
通过执行和解了结此案
错误之处:默许了卡特彼特双重主张;两难问题;闫玲霞即使履约,也将导致无车可用,继续履行客观不能
收回车辆并要求闫玲霞支付全部未付租金799425.44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至少为550000元)的差额
通过再审重审本案
因卡特彼特公司于2014年2月就将车辆拖回,2015年2月才变卖,造成车辆贬值,加之质保等问题,但为了案结事了,闫玲霞提议双方诉请相互冲抵后酌情支付部分款项了结此案。
闫玲霞一案案件情况综述图
法院判决支持了卡特彼特公司的诉请,在执行程序中,卡特彼特公司更是要求法院执行全部租金,并以收回车辆变现款冲抵后要求下欠款,双重主张昭然若揭
既要求闫玲霞支付已到期租金553447.48元以及迟延违约金等,又实际上在一审前就已经收回车辆并变现冲抵欠款
卡特彼特公司实际主张的诉请
本案因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错误。
同时主张
本案相关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选择。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的,损失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继续履行,支付到期租金
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闫玲霞的申诉请求及解决方案
卡特彼特公司只能二选一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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