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2018-04-26 14:39:42 5 举报
纪检监察业务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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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全部证据程序材料
线索管理:案件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交承办部门,30日内提出处置意见。
涉案款物
审理报告
案管部门
流程结束
否
问题具体
处分执行
承办部门
执行部门
反映不实
信访部门监督审查部门上级部门
个人廉政数据档案
流程开始
初步核实
审查报告
工作记录书面说明
线索移送承办部门
审批
予以了结
线索更新汇总核对分办意见
线索分类移送
了结澄清
问题轻微
纪检负责人审批
报批
审理:收到审查报告,成立审理组。集体讨论,核对了结情况。证据不足的退出查证。审理报告列明基本情况、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移送执行部门。
处置建议
审查部门
是
审理部门
线索通报
谈话函询
退回查证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承办部门根据谈话、函询的工作记录和被反映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如果问题具体,则进入初步核实程序。成立初核组,制定方案,批准后收集证据,撰写初核情况报告,提出处置意见,报批。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进入立案审查程序。
立案审查
暂存待查
审理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批评教育
线索来源:信访举报、监督(审查)部门发现、第三方移交。
初核情况报告
立案审查:成立审查组,确立审查方案,形成审查报告,连同全部资料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移送审理部门。
予以了结等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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