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办理
2015-09-20 19:26:29 16 举报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办理是指参保人员因跨统筹范围流动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或省内跨统筹范围流动,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或跨省异地变换工作单位,需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向新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转移申请的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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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持审签后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到局办公室盖章
开始
科室负责人对转移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签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
持个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
将基金转移通知单财务留存联交基金管理科
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
结束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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