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通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准备工作】法律关系图
2018-08-19 18:02:05 131 举报
在通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通广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合同关系,通广公司与监理单位之间的监理合同关系,施工单位与工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侵权责任关系。这些法律关系相互交织,形成了复杂的法律网络。其中,施工合同是最核心的法律关系,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费用等。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通广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保障工人的权益,否则可能面临劳动法的制裁。此外,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第三方侵权行为,通广公司或施工单位还可能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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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原告泰富公司
当事人
总包合同
合同相对性原则
因通广公司未支付工程款
分包合同约定以城投公司拨款的时间和比例作为通广公司拨款的时间和额度,通广公司无垫付义务
分包合同
合同相对性原则,城投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及采纳
诉
只收取3%的管理协调费;
被告2城投公司
其怠于行使权利,
通广公司不参与工程管理,
通广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向总包方主张过权利, 造成原告损失,应当支付全额工程款及起诉日起的利息
通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关系图
注: 1.本案当事人简称: 原告:青岛泰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泰富公司 被告1: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广公司(本会代理人) 被告2:青岛城投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
2.图表中红色文字,为本案初步材料整理阶段的焦点聚焦。
被告1通广公司
原、被告诉求及抗辩
与原告无合同关系
通广公司与城投公司共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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