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达煤矿劳动纠纷
2015-10-11 12:49:48 7 举报
荣达煤矿近期发生了一起劳动纠纷。据报道,矿工们抱怨工资待遇不公,工作条件恶劣,且安全措施不足。他们要求公司提高工资,改善工作环境,并加强安全管理。然而,公司方面坚称他们已经提供了合理的薪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强调他们在安全方面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双方的争议尚未得到解决,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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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60条1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为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2015.4.28解除关系劳动
基本工资:8333平均工资:7826.05
经济补偿金
基本工资:3390平均工资:4595.72
李建平(副总工)2014.3.13-2014.12.31
《内蒙古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第二十三条:“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劳动,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放假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已经发放给申请人,让其自行缴纳。
李军(调度)2014.3.14-2014.12.31
拖欠工资
2015.4.17解除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放假期间生活费
基本工资:4312平均工资:4819
同意补发:李建平:13500元 康文俊:7800元 马当清:7500元 李军:7200元
康文俊(监控维修)2014.3.14-2014.12.31
马当清(救护)2014.3.13-2014.12.31
申请人李建平、康文俊马当清、李军
基本工资:3312平均工资:41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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