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采伐许可证的处罚告知单

2015-10-12 09:41:32 8 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行采伐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收缴采伐许可证的处罚告知单送达贵单位。请您务必在收到本告知单后三日内,将您的采伐许可证交至我局,并接受相应的罚款。如您对本次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交采伐许可证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收缴、暂停或取消您的采伐资格等。请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国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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