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涉车大队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图V2
2015-10-16 09:36:38 4 举报
涉车大队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图V2是一个详细描绘了处理车辆相关案件中涉案物品的整个流程的图表。开始于接收涉案物品,然后进行初步的清点和分类。接着,由专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物品的价值和重要性。根据评估结果,物品可能会被保留、销毁或者归还给所有者。如果物品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或者法律程序,它们将被送往相关部门。在整个过程中,所有的操作都会被记录并保存,以便日后查阅。这个流程图旨在确保所有涉案物品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也保护了涉车大队的利益和声誉。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经大(中)队领导审批,调用结束后,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
依法应予暂扣驾驶证的,暂扣期满,退还驾驶证
7日内移送支队涉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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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当事人并公告3个 月仍不接受处理
其他涉案物品处置
属于伪造、变造的驾驶证和号牌,登记造册后,予以收缴,集中销毁
依据实施条例第107条依法处置
涉案车辆调用
与案件无关物品,及时退还,当事人签名确认。
涉车大队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图
对报废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7日内移送至支队涉车大队
涉案牌证交由大(中)队法制员保管
办案民警24小时之内将强制措施凭证、牌证、证据照片等交大(中)队内勤,涉案车辆停放指定保管场所
涉案车辆交由大(中)队专职民警保管
报废车辆
其他涉案物品交由大(中)队专职民警保管
盗抢车
扣留车辆(清扫车内物品、拍照固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30日内未提供合法证明,不前来接受处理
无合法来历证明车辆
立案侦查或将车辆、调查材料移交立案单位
涉案车辆分类处置
内勤民警当日内对涉案车辆、牌证及其其他物品进行登记入库,分类保管
涉案牌证处置
办案民警制作返还物品凭证,当事人签收后,保管员及时返还当事人
依法应予吊销驾驶证的,法制员要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听证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驾驶证移交至支队法制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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