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营假劣种子的行政监督检查

2015-10-20 15:23:08 3 举报
经营假劣种子的行政监督检查是指农业行政部门对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种子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农业行政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此外,农业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公布违法行为信息等方式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监管。总之,经营假劣种子的行政监督检查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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