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模拟法庭思维导图
2015-10-21 13:39:28 2 举报
AI智能生成
民事模拟法庭思维导图 徐文倩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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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列述
合作协议书一份
房屋买卖协议一份
欠条一张
借条一张
建设银行的催收通知书一份
银行打印的原告银行手指情况
被告蔡海洋向原告书写的书信
一审
二审
争议焦点
支付款项差异
违约责任
案件定性:民间借贷or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被答辩人)吕,王
请求事项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增值款6.6万元,利息18.4万元,违约金150万元,合计175万元。
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协议》,对于财产和分工进行内部调整。
原告将所持有的50%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被告,被告并交110万元定金
约定甲方借给乙方100万元,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支付24000元利息,六年后再归还100万元借款
约定房屋升值79.2万元,乙方在六年内支付甲方每月11000元
乙方因违反合作协议视为也对房屋买卖协议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合作协议和房屋买卖协议是大合同&小合同,也是母合同和子合同的关系,不能独立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合同义务履行之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四条违约责任及违约金之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二百零六条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
1、被告在履行合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如果有原告是否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2、被告是否应该给付6.6万元房屋增值款?《合作协议》中的79.2万元房屋增值款的性质为何
3、关于14.4万元利息是否应该另案处理;
4、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有违约行为,如果有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
身份/关系确认
被告(答辩人)蔡海洋
被答辩人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没有法律根据。
被告(答辩人)已经按照约定支付合理的利息
无恶意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原告方执意解除将构成违约
对所请求支付的款项有异议
原告请求支付的6.6万元房屋增值本金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为了掩盖非法的高息,而以房屋增值款的形式进行规避
升值数额精确值不符常理
禁利息约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
100万元借款利息计算得出的14.4万元,应视为民间借贷
请求支付150万元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协议》第四项规定
第八项违约责任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辩人并没有给被答辩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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