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2015-10-28 10:14:46 0 举报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是指,经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或授权的境内外机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到中国境内单位从事语言类教学工作的资格认定。申请该资格认可的境外组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可靠的担保,对所聘用的外国文教专家进行必要的政治和业务审查等。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获得该资格认可的境外组织可以在中国境内合法聘请外国文教专家,为其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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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外国专家科制作行政审批决定证件《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证书》并将证件交至行政审核审批科。(2个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决定证件,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外国专家科审核。( 10个工作日)
外国专家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务会)。( 5个工作日)
由窗口提交书面材料转办外国专家科初审并提交意见。(1个工作日)
外国专家科征求市公安局、市外办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或承诺时限内,但需书面告知申请人,限20个工作日内。(挂起环节)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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