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流程图
2018-04-04 10:10:45 39 举报
县内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流程图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公示
许可前公示(公示期5日)
运管机构对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公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
注:运管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运管机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送达《行政许可法定期限除外时间通知书》。
县内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流程图
不需要许可的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签订《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合同》,配发《道路运输证》,核发客运线路标志牌。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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