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2015-10-30 15:09:52 0 举报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一些项目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因此需要进行易地建设。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审批程序与普通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程序相同。在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施工图等。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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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资料不齐全
申请人向规划报建阶段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窗口申请前期辅导
申请人提交审查材料
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或延时5个工作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办结
前期辅导、踏勘(核人防面积、人防设计方案)
审核受理(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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