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流程图48
2015-11-03 15:06:15 4 举报
行政强制流程图48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描述,用于解释在特定情况下如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该流程图从开始到结束,详细描绘了每一步的执行者、所需资源、时间线和预期结果。首先,行政部门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然后收集所有相关的法律和事实证据。接下来,行政部门会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并给予他们回应的机会。如果当事人不遵守规定,行政部门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在整个过程中,行政部门需要确保所有的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必要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审查。最后,行政部门需要记录整个流程,并在结束后进行评估,以确保强制措施的效果和合规性。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承办科室:综合执法监督科咨询电话:0458-3907527
实 施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制作现场笔录。制作并当场交付卫生计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或查封、扣押决定书和物品清单。
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律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卫生计生委实施行政控制或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案件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销 毁法律、行政法规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报 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事故场所、材料和设备进行临时控制措施前,应当经市卫计委负责人批准; 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计委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解 除应当解除行政控制或查封、扣押的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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