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2015-11-09 11:04:5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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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经济、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这些人员通常是因为年老、残疾、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自理生活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住房补贴等。此外,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中来,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为他们提供帮助。总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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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村委会公示
民政局审批、登记、造册、建档
申请人提出申请,因年幼或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乡民政所调查、初审、乡政府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村委会评议,出具证明,加注意见
五保户条件: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的60岁以老年人或二等甲级残疾的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上述人员可申请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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