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及其在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
2015-11-11 08:37:35 14 举报
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及其在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这意味着这些单位的员工可以按照不同于标准工时制的时间安排进行工作。这种安排通常适用于那些需要灵活工作时间的行业,如餐饮、零售和医疗等。特殊工时制的实施需要经过审批程序,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这些单位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总之,特殊工时制审批为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及其在全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工作安排方式,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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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及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专家组评估。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人员完成现场评估。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普通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务会)。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送达批复文件,窗口办结。
窗口提交书面材料转办职业能力建设科初审并提交意见。
职业能力建设科制作批复文件。
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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