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2015-11-11 08:50:47 8 举报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涉及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这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程序。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学校章程、教学计划、师资力量等。然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符合相关标准。此外,审批部门还会对学校的设施设备、教学资源等进行实地考察。如果一切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将颁发设立许可证,学校方可正式运营。这一过程旨在保障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及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窗口办结。
由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审核材料并提交意见。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制作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