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2015-11-11 08:59:11 6 举报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所需获得的官方许可。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国人在没有获得入境就业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中国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该许可通常由中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以及雇主的雇佣合同等文件。此外,申请人还需要通过健康检查和语言能力测试等相关程序。获得入境就业许可后,外国人可以合法地在中国境内就业,并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这一制度旨在保护中国国内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为外国人提供了在中国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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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及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外国专家科征求市公安局、市外办意见。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决定证件,窗口办结。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外国专家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务会)。
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或承诺时限内,但需书面告知申请人,限20个工作日内。
由窗口提交书面材料转办外国专家科初审并提交意见。
由外国专家科制作行政审批决定证件。
外国专家科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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