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
2015-11-11 09:02:49 6 举报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是指在中国境内的非国有企业聘请外国专家时,需要经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资格认可。这一过程旨在确保被聘请的外国专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此外,通过资格认可,还可以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在人才交流方面的合作。总之,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外的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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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及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外国专家科征求市公安局、市外办意见。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决定证件,窗口办结。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外国专家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务会)。
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或承诺时限内,但需书面告知申请人,限20个工作日内。
由窗口提交书面材料转办外国专家科初审并提交意见。
外国专家科制作行政审批决定证件《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证书》。
外国专家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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