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2015-11-11 09:06:08 11 举报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是指,经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可以聘请外籍人员到中国境内从事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专家机构。这些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信誉记录等。获得资格认可的境外组织可以向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邀请函》,以便邀请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这一制度旨在促进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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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及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外国专家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主要领导审批或局务会)。
申请人到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窗口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决定证件,窗口办结。
由窗口提交书面材料转办外国专家科审核并提交意见。
外国专家科制作行政审批决定证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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