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2015-11-12 09:13:43 0 举报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确认其资格资质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行政许可的实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旨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同时,申请人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得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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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发证对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申请者,7日内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承办科室:广告监督管理科咨询电话:0458-3366013
申请
核准经过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登记机关根据其结果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对决定准予核准登记的,发出《准予登记书》,否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存在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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