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审批
2015-11-12 16:15:58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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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审批是指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将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从一个省份或自治区调运到另一个省份或自治区时,需要进行的审批手续。这种审批通常由农业部门负责,旨在确保调运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在申请审批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调运物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审批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作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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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不予办理
补齐修正材料
经审核不符合法定要求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林检站初审相关材料
呈交领导审批
林业服务窗口
经审核符合法定要求
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填写和提供所需材料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窗口出件
申请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审批》流程图
依法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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