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
2015-11-25 15:13:01 6 举报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包括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将进入下一阶段。在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如果核查通过,将进入下一阶段。在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如果抽查合格,将进入下一阶段。在下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果监督合格,将颁发许可证。最后,申请人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并接受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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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经审批后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申请申请人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准备材料向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
决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审核药械化妆品管理股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组织听证。
审查药械化妆品管理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通知》。
受理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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