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图表
2015-12-02 20:33:49 0 举报
这个可视化图表展示了一个清晰的比较,通过色彩丰富的条形图和折线图,将不同类别的数据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图表的X轴表示时间,Y轴表示数量或比例。在左侧,我们看到了一个上升的趋势线,表示某个指标的增长。而在右侧,则是一个下降的趋势线,表示另一个指标的减少。中间的折线图显示了两个指标之间的对比关系,可以看出它们在某些时间段内是正相关的,而在其他时间段则是负相关的。整个图表的背景色为淡蓝色,给人一种清新、专业的感觉。通过这个图表,我们可以快速地了解数据的变化趋势和相互关系,从而做出更准确的决策。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证明沁和公司未支付对价
借条,谢江的询问笔录、张新明函件
最高法(2010)民二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
证明沁和投资未履行《置换协议》
对真实性予以认可
张新明询问笔录,1.35亿元借款协议及付款凭证
金业公司提交
张仅对主张的2500万元利息有异议,认为并未发生
金海公司往来明细账
对真实性认可,但认为不能证明股权转让对价为30万每股
沁和投资公司提交
真实性没有意义
\"古交市跃峰洗煤有限公司和山西华北金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档案信息卡《大宁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金海公司验资报告及付款凭据金海公司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沁和支付7000万的依据不是置换协议
张及金业公司认为与形式判决书供述不一致
谢江认为7000万是代为偿还的3.9亿元中的一部分
询问笔录
娄烦孔家峪铁矿工商档案
证明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
沁和投资受让股权后,已陆续投资2691500元
证明已经支付了1.94015亿元的款项
证明是裘晓红请求沁和投资代张新明还谢江的款项,并非履行《置换协议》
证明签名是不真实的
证明已无合作基础
《补充协议》
沁和投资诉芦清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起诉状》
鑫业公司起诉沁和投资股权转让纠纷起诉书
张新明向谢江借款7000万元的借条
合作付款协议
张认为只有复印件,双方对签名都不认可
裘承认置换协议吕的签名是自己伪造
二审补充证据
423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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