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定不建防空地下室或不按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政监督检查
2015-12-23 14:50:15 0 举报
行政监督检查部门对违反规定不建防空地下室或不按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这些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监督检查人员会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此外,政府还会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总之,行政监督检查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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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责令被检查人或单位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其它行政行为。
表明身份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注定出示执法证件
发现违法行为
无违法行为
实施检查,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及相对人的权力及义务,依法进行检查。
承办科室:工程计划结建科咨询电话:0458-3025716
确定检查项目(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程实施检查)确定检查内容:准备文书,确定方式及时限
检查终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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