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重要经济目标,不按国家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修建防护设施的;未按规定缴纳有关人民防空专项经费;擅自在人民防空工程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因管理不善造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毁坏、丢失;侵占后方基地用地、损坏后方基地设备设施;未履行提供人员、物资、设备等防空袭演习义务的行政监督检查

2015-12-24 08:36:09 2 举报
新建重要经济目标,不按国家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修建防护设施的;未按规定缴纳有关人民防空专项经费;擅自在人民防空工程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因管理不善造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毁坏、丢失;侵占后方基地用地、损坏后方基地设备设施;未履行提供人员、物资、设备等防空袭演习义务的行政监督检查
针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未按国家防护类别和标准修建防护设施、未缴纳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在人防工程范围内违规取土采石等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警报设施毁坏、丢失,侵占后方基地用地、损坏设备设施,未履行提供人员、物资、设备等防空袭演习义务的行政监督检查。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将依法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评论
0 条评论
回复 删除
取消
回复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