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
2016-01-13 15:20:32 0 举报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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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可以裁员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其他因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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