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流程图
2016-02-25 15:19:23 0 举报
首先,个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然后,登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的职位信息。提交申请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会进入下一步。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录用通知书。最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录用通知书,并完成相关的入职手续。在整个流程中,申请人可以随时查看申请进度,系统也会及时通知申请人下一步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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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审批通过
根据代理机构立户在市或区到市或区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接收函备注有报到地点)
是
代理机构经办人凭本人社保卡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
子女
毕业生持《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毕业生)等相关材料到我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此两项到区发改部门领取
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打印《变更申请表》(《撤消(终止)申请表》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否
申报信息修改(撤销)
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选择需做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修改
报到所需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户籍材料(验原件。本市户籍提交户口本原件,其他户口迁移证)
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打印《撤消(终止)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
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选择需做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消(终止)信息’,填写原因
代理机构立户注册在区的,到区人力资源部门领取
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
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选择需做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变更信息’(’撤消(终止)信息‘),输入变更内容(填写原因),保存并提交
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
在深办理‘农转非’
到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https://sz12333.gov.cn/rcyj/
代理机构立户注册在区的,须把申报材料报送各区人力资源部门
受理
个人
已婚
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须将《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我市院校、生源毕业生自受理日三日后出结果市外院校毕业生七日出结果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30日
申报信息修改
信息修改(申报业务作废)
信息修改范围仅限于毕业生接收函、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信息,但是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按要求填写信息
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
按当前填写信息测评
是否迁户
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到人力资源保障局窗口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收原件)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收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收复印件)毕业生材料清单(收原件)(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选择代理机构提交
材料准备
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个人申报只需看蓝色框包含部分
填写子女信息
进度查询:代理机构可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查询毕业生本人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与代理机构联系,签订代理协议
受理日
测评通过
代理机构对个人信息审核后提交
材料核实(真实完整)
代理机构须在信息提交成功通过后90日内将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代理机构到人力资源保障局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转交毕业生
填写配偶信息
在深办理‘农转非’,还需领取《“农转非”指标卡》
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且形式符合规定
毕业生个人申报
是否农业户口
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已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未审批
已提交信息未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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