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物权行为理论基础-结构
2016-03-03 13:44:45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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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是民法中关于物权变动的依据和原因的理论。它认为,物权变动的原因和依据并非合同,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物权行为理论将物权变动分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两种类型。其中,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又可分为基于单方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和基于双方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则包括因继承、建造等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此外,物权行为理论还对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总之,物权行为理论为我们理解物权变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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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一、物权行为的含义
物权的处分
物权行为的含义
二、基于债权行为的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以买卖合同为例讨论
问题的提出
从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看处分权的享有、限制与行使
意思主义的立法模式子主题
形式主义之下以物权合意作为物权变动要件的必要性:引论
近期交付的动产买卖合同
不动产买卖合同
即时交付的动产买卖合同
物权合意是不是独立的物权行为
小结
三、以不清偿因债权行为所生之债为目的的物权行为
绪论:什么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不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物权变动
以清偿法定之债和因单方债权行为所生之债为目的的物权行为
清偿因债权合同所生之债时的特殊情形
小结
四、物权行为的无因主义
物权行为无因主义的含义
物权行为无因主义与物权公示
无因主义与法律关系的清晰
物权行为无因主义与意思自治的空间
物权行为无因主义与处分人的权利保障:利益的衡量
物权行为无因主义与交易安全
小结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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