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合作历程图1
2016-03-01 10:23:33 0 举报
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的合作历程始于双方在煤炭产业领域的深度合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家企业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涵盖了能源、化工、金融等多个行业。在合作过程中,川煤集团充分发挥自身在煤炭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为创元集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创元集团也为川煤集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双方在合作中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推动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行业的进步。在未来,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将继续深化合作,共同应对市场挑战,实现更高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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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采矿证抵押人:纯灿公司(无备案)
乙方:创元
丁方:陈国良
担保人:陈国良
2014年8月27日《长岩窝金矿项目合作后续事宜处理协议》确认:截止2014年8月31日债务本金1.8亿,资金占用费3313.30万元,补偿金300万元。丙丁戊为担保方。
甲方:川煤
2013年6月26日《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川煤再委贷投资1.5亿由陈国良设立西藏公司后收购纯灿公司90%以上股权。
丙方:拉萨国良投资
丁方:陈国良,胡梅青
己方:纯灿
丙方:陈清华
公证书:2012年11月26日《合作协议书》川煤投资1.5亿合作开发纯灿公司长岩窝金矿
2014.2.20《关于2013年川煤集团向创元集团发放的1.5亿元委托贷款到期后其中3000万元续贷及相关事宜的协议书》:2014年2月18日前归还1.2亿,3000万元续至15.2.20归还。丙方在纯灿9500万元出资额的88.79%的股权质押备案。纯灿采矿权抵备字【2014】166号
丁方(担保方):陈国良胡梅青
2013年8月“关于对《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偿还原合作协议中的1.2亿,补充协议委贷的1.5亿到期归还0.3亿,余款按年息16%计费。创元在纯灿出资492万元占41%的股权质押备案。
2015年7月6日《长岩窝金矿项目资产处置协议书》约定偿债形式:启动拍卖变卖己方100%股权5.38亿底价;采矿权探矿权7.68亿底价。据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关于四川纯灿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拍卖情况的报告》2015年11月14日在四川日报发布公告,定于2015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在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38楼2号会议室举行。
戊方:陈国良,胡梅青
丁方:三丰商贸
丁方:纯灿
戊方:采矿证抵押人纯灿公司(抵备字【2013】127号
戊方:纯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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