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合作历程图2
2016-03-01 10:23:33 0 举报
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的合作关系始于2015年,当时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煤炭开采、销售、物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此后,双方在多个领域展开了深入合作,包括煤矿建设、煤炭加工、煤炭贸易等。2018年,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共同投资建设了一座大型煤矿。此外,双方还在煤炭物流方面进行了合作,共同打造了一条高效便捷的煤炭运输通道。目前,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的合作仍在不断深化中。总之,川煤集团与创元集团之间的合作关系紧密而稳固,双方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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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采矿证抵押人:纯灿公司(无备案)
乙方:创元
丁方:陈国良
担保人:陈国良
2014年8月27日《长岩窝金矿项目合作后续事宜处理协议》确认:截止2014年8月31日债务本金1.8亿,资金占用费3313.30万元,补偿金300万元。丙丁戊为担保方。
甲方:川煤
2013年6月26日《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川煤再委贷投资1.5亿由陈国良设立西藏公司后收购纯灿公司90%以上股权。
丙方:拉萨国良投资
丁方:陈国良,胡梅青
丙方:陈清华
己方:纯灿
公证书:2012年11月26日《合作协议书》川煤投资1.5亿合作开发纯灿公司长岩窝金矿
2014.2.20《关于2013年川煤集团向创元集团发放的1.5亿元委托贷款到期后其中3000万元续贷及相关事宜的协议书》:2014年2月18日前归还1.2亿,3000万元续至15.2.20归还。丙方在纯灿9500万元出资额的88.79%的股权质押备案。纯灿采矿权抵备字【2014】166号
丁方(担保方):陈国良胡梅青
2013年8月“关于对《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偿还原合作协议中的1.2亿,补充协议委贷的1.5亿到期归还0.3亿,余款按年息16%计费。创元在纯灿出资492万元占41%的股权质押备案。
2015年7月6日《长岩窝金矿项目资产处置协议书》约定偿债形式:启动拍卖变卖己方100%股权5.38亿底价;采矿权探矿权7.68亿底价。据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关于四川纯灿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拍卖情况的报告》2015年11月14日在四川日报发布公告,定于2015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在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38楼2号会议室举行,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戊方:陈国良,胡梅青
丁方:三丰商贸
丁方:纯灿
戊方:采矿证抵押人纯灿公司(抵备字【2013】127号
戊方:纯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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