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银治建设工程案
2016-03-28 15:38:27 5 举报
翟银治建设工程案是一起涉及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的严重腐败案件。翟银治在担任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挪用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他还滥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投标,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翟银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政府形象。经过调查取证,翟银治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其违法所得。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必须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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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补充协议第三条
2014年12月1日
2015年4月9日
被告验收合格,应付余款
原告实际垫付材料款56000元
合同第五条
至今未付18000元
截止30日,停工22天,应付4*22*200=17600元;设备运费400元,共18000元
2014年12月5日
支付一万,欠付一万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第六条
被告应付工程款20%(2万)
至今未付余款47801.2元
2015年4月2日
工程量变更协议,预付材料款50000元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被告应付工程款三万五
至今未付35000元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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