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决议效力-烟建集团5
2016-04-06 12:01:07 0 举报
烟建集团5的股东资格是指持有该公司股份的个人或机构,他们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等权利。决议效力则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及其股东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一旦股东大会通过某项决议,所有股东都必须遵守该决议,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股东在参与公司决策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所作出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总之,烟建集团5的股东资格和决议效力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稳定运营和保护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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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选举董事、监事等
同期董事会
2003年章程:13条股份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转让;31条七名董事;43条五名监事。22条股东大会30日前通知;董事会/监事会10日前通知。
烟台建筑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⑧1.选举李天世为董事长、赵勇为副董;2.聘请赵勇为总经理。
烟建集团支付价款③
2012年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1996年章程(已备案):13条股份不得对外发行和转让股权证;31条五名董事;43条七名监事。
②2003年2月24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出让34%股权,款项由烟台建筑公司代收。
烟建集团委派的董事、监事没有参加。建筑公司没有通知。
④2003年2月25日出具收款证明并发放股权证明,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⑥2011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五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2011年3月4日取消会议的函(传真件)(有烟建集团的董事、监事代表)
烟建集团
烟建集团没有参加该会。建筑公司称,股东名册没有烟建集团,故未通知
⑤2008年3月21日第六届董事监事选举公告(传真件)(有烟建集团的董事、监事代表)
2003年修改章程
①
刘天岗
原董事长
1.全体股东豁免:股东大会需提前15日通知,同意召开临时大会;2.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3.撤销股权证。
烟建集团委派的2名董事、2名监事没有参加。原告称,其不是董事、监事,故没有通知
⑦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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