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决议效力-烟建集团6
2016-04-06 12:01:07 0 举报
烟建集团6的股东资格是指持有该公司股份的个人或机构,他们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权利。决议效力则是指股东会的决议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所有股东必须遵守。如果股东违反决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在烟建集团6中,股东资格和决议效力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同时,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障,使他们可以放心投资。总之,烟建集团6的股东资格和决议效力是公司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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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①
选举董事、监事等
②2003年2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出让34%股权,款项由建筑公司代收。
同期董事会
烟台建筑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⑧1.选举李天世为董事长、赵勇为副董;2.聘请赵勇为总经理。
烟建集团支付价款③
2012年3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烟建集团没有参会。建筑公司称,股东名册没有记载,故未通知。
④2003年2月25日出具收款证明并发放股权证明,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1996年章程(已备案):13条股份不得对外发行和转让股权证;31条五名董事;43条七名监事。
⑥2011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五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2011年3月4日取消会议的函(传真件)(有烟建集团的董事、监事代表)
烟建集团
烟建集团委派的2名董事、2名监事没有参会。建筑公司称,其不是董事监事,故未通知。
⑤2008年3月21日第六届董事监事选举公告(传真件)(有烟建集团的董事、监事代表)
2003年修改章程
刘天岗
原董事长
烟建集团委派的董事、监事没有参会。建筑公司未通知。
1.全体股东豁免:股东大会需提前15日通知,同意召开临时大会;
2003年章程:13条股份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转让;31条七名董事;43条五名监事。22条股东大会30日前通知;董事会/监事会10日前通知。
⑦2011年3月3日
2.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3.撤销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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