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担保

2016-04-07 20:18:23 0 举报
混合担保
混合担保是指在同一债权上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混合担保中,保证人和物保人的责任范围是连带的还是按份的,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推定为连带的共同保证。在混合担保中,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评论
0 条评论
回复 删除
取消
回复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