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可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

2016-04-12 16:03:43 19 举报
郭可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是指郭可存在被判处刑罚后,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郭可存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评论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