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寿书220万作价投资的多次确认
2016-04-19 17:14:36 1 举报
郑寿书以220万作价投资,这一决定经过了多次确认。在每一次的讨论和评估中,他都展现出了坚定的决心和深思熟虑的态度。他对投资项目的了解深入,对市场趋势的把握准确,这使得他的投资决策得到了团队的高度认可。在经过多次的确认和反复的推敲后,郑寿书最终以220万的价格完成了投资。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投资者的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2012年9月29日
附:相关案卷材料 共11页
经林道安同意,西市场公司出具220万便据发票给郑寿书,确认220作价投资事宜,林道安一审拒绝出示该便据发票
2008年4月1日
投资款及利息明细表上包含该220万,林道安签字确认
郑贵芳制作《西市场移交清单》将包括220万便据发票在内的材料移交给郑梅英,林道安作为监交人在场见证并签字确认
20012年9月30日
林道安多次在多份文件对220万作价进行签字确认(自2008年3月至2012年9月30日,林道安在8份文件中核实、签字确认该220万投资作价)
林道安签字为郑寿书出具2400万投资款收据、投资款利息结算明细表中的24058983元、资产负债表上的投资基金6000万三份文件中均包含该220万,林道安均签字确认
2008年4月8日和4月10日
股东处置转让公司资产协议书中投入资金6000万包含该220万,林道安予以签字确认
2009年12月30日
2008年3月
公司专门给郑寿书出具收据: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上款系因一百对面政府土地出让没收回损失款在西市场优惠政策补回;林道安4月10日在该收据背面亲笔签署“同意投资款”几个字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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