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流程
2016-04-21 15:31:30 2 举报
文明单位创建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其次,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最后,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此外,被确定为文明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并定期组织开展文明行为培训和宣传活动。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单位内部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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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过程管理
文明办审核确认
省(市、县)直工委对各申报单位依据创建标准和准入条件进行初审并报文明办
当地文明办初核同意后,按照对应创建级别上报
上级文明办复查认定后,报党委政府(全国文明单位由中央文明委)审批并命名表彰
组织领导有力思想教育深入文化氛围浓厚管理民主科学服务优质高效工作实绩突出内外环境优美社会形象良好
日常创建:申报单位按考核标准开展日常创建活动
届中创建
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届期满后,创建单位向工委等主管部门书面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持续开展创建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独立法人
整理资料:汇总整理单位概况、创建文书、图片信息、制度荣誉、特色亮点等工作资料
创建标准
主管单位推荐
以书面形式自愿申报
届后验收
自愿申报
文明办依据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审核确认
文明单位创建流程
风采展示:申报单位在创建期间应及时总结经验,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形式展示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
届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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