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债&连带之债
2016-04-22 16:42:25 3 举报
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是两种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按份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债务,每个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其应得的部分。而连带之债则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共同承担债务,任何一个债权人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全部债务。在按份之债中,每个债权人的权益受到限制,只能追偿其应得的部分;而在连带之债中,每个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可以追偿全部债务。因此,在选择债权债务关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B
连带之债之弱化和修正
共同侵权
对外连带
A
债务人
因可归责于某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给付迟延
法院有利判决
合伙
终局责任
债权人
连带之债
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
按份之债
C
担保法、公司法、海商法等关于连带之债的规定
不相互影响
相互影响
不真正连带债务
对内按份
A(第一顺位)
债务消灭(债务人清偿、抵销、提存等)
补充责任
偶然原因,无共同目的
存在顺位关系
独立份额
债权迟延
连带责任免除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连带性
消灭时效中断
B(第二顺位)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连带性,因此基本不存在共同效力事项。
代理
债务免除
受领/给付超过份额——不当得利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