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项目梳理图二
2016-05-04 11:12:22 0 举报
龙门项目梳理图二是一个详细的项目规划和执行流程图。图中展示了从项目启动、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验证到项目上线的全过程。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任务划分和责任人,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启动阶段,团队需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预期成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需求分析阶段则要求团队成员深入了解用户需求,以便设计出满足需求的方案。设计开发阶段是项目的核心部分,团队成员需要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进行系统设计和编码实现。测试验证阶段则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功能和性能测试,确保产品质量达标。最后,在项目上线阶段,系统将正式投入使用,为用户提供服务。整个流程图简洁明了,有助于团队成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项目任务。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支付
2015年6月28日案涉工程迎宾广场一期全部完成封顶。应按《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在支付一期工程总工程款的50%工程款给富烨公司即是8824969.5元。
工程款支付流程
欠付
应付总工程款共计23312264元:1、合同内工程款:一期共计17649393.00元。2、合同外新增工程:5662871.00元。
应付工程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第5.1条1、第一期工程结构全部封顶后,经监理公司、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三方确认达到合格标准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一期工程总工程款的50%工程款(即1410元/㎡×12517.3㎡×50%=8824969.5元)。
欠付:13731968元(23312264元-9580296元=13731968元)。
实际支付节点
包括在内
实际支付共计9580296元:1、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奥丰公司支付富烨公司500000.00元。2、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9月25日期间,信宜公司支付富烨公司6780296.00元。3、 2016年1月20日奥丰公司按《协议书》约定垫付工人工资2300000.00元。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奥丰公司及信宜公司共向富烨公司支付4笔款项共计1431896元:(1)2015年6月10日奥丰公司先后两次支付富烨公司工程款300000.00元、350000.00元,共计650000.00元。(2)2015年6月11日奥丰公司支付富烨公司350000.00元。(3)2015年6月22日信宜公司支付富烨公司431896.00元。
惠州市富烨投资有限公司与龙门县奥丰实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梳理图(二)
约定支付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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