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项目梳理图二(工程款支付流程表)
2016-05-04 11:12:22 1 举报
龙门项目梳理图二(工程款支付流程表)详细展示了该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工程款支付流程。首先,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标准,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个阶段的支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计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当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将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在整个支付流程中,甲方和乙方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此流程图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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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支付
2015年6月28日案涉工程迎宾广场一期全部完成封顶。应按《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在支付一期工程总工程款的50%工程款给富烨公司即是8824969.5元。
工程款支付流程
欠付
应付总工程款共计23312264元:1、合同内工程款:一期共计17649393.00元。2、合同外新增工程:5662871.00元。
应付工程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第5.1条1、第一期工程结构全部封顶后,经监理公司、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三方确认达到合格标准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一期工程总工程款的50%工程款(即1410元/㎡×12517.3㎡×50%=8824969.5元)。
欠付:13731968元(23312264元-9580296元=13731968元)。
实际支付节点
包括在内
实际支付共计9580296元:1、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奥丰公司支付富烨公司500000.00元。2、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9月25日期间,信宜公司支付富烨公司6780296.00元。3、 2016年1月20日奥丰公司按《协议书》约定垫付工人工资2300000.00元。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奥丰公司及信宜公司共向富烨公司支付4笔款项共计1431896元:(1)2015年6月10日奥丰公司先后两次支付富烨公司工程款300000.00元、350000.00元,共计650000.00元。(2)2015年6月11日奥丰公司支付富烨公司350000.00元。(3)2015年6月22日信宜公司支付富烨公司431896.00元。
惠州市富烨投资有限公司与龙门县奥丰实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梳理图(二)
约定支付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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